杀害万金刚主凶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 2009-12-4 吴江视窗
http://www.wjwin.com/
【
大 中
小】 【
打印】
新华社电 1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中的5起案件13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麦麦提艾力·依斯拉穆、麦麦提吐尔逊·艾力穆、麦麦提艾力·阿不都克热穆、库西曼·库尔班、合力力·萨迪尔5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死刑,另有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9年7月5日20时许,被告人麦麦提艾力·依斯拉穆在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410号商店门前,伙同其他暴徒持砖块、石头等袭击执行掩护公共汽车乘客撤离任务的乌鲁木齐市武警支队某中队官兵,中队长万金刚在掩护受伤战友撤离时被一伙暴徒围攻,麦麦提艾力·依斯拉穆手持人行道地砖冲上去猛砸万金刚的后脑部,致万金刚颅脑损伤死亡。法庭审理认为,麦麦提艾力·依斯拉穆公然使用暴力袭击执行任务的武警官兵,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中的另外5起案件。
新闻来源:吴江日报
作者: